当“大欺小”成为常态,究竟谁在买单?你我能否独善其身?
“遇见小面”撤诉了。但“以大欺小”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6月13日,在一边倒的舆论压力下,“遇见小面”发布说明,称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这场围绕“渝”与“遇”的商标之争,从起诉到撤诉不过几天。但留下的问题远未结束:为什么总有人习惯性地选择“以大欺小”?当这种逻辑渗透到商业生态的各个角落,受害的究竟是谁?
“渝见小面”的遭遇并非孤例。2021年,“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数百家小吃店,要求赔偿3万元到5万元;“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类似方式,向几十家商户主张收加盟费。2022年,四川多家餐饮店因使用“青花椒”字样被拥有该商标的公司告上法庭。2025年,成都一家“四姐手撕兔”卤菜店被江苏一家拥有“四姐”商标的餐饮公司起诉并索赔50万元。
这些案件呈现出惊人相似的套路:大企业将商标维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通过批量取证、批量起诉、专业施压,逼迫被诉人和解。小商户接到法院传票就乱了分寸,往往选择掏钱息事宁事。即便最终胜诉,耗时耗力的诉讼过程已足以拖垮一个本小利薄的小店。
“青花椒案”最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但“遇见小面”事件表明,这种“法律围猎”的商业模式仍在继续。

这正是新京报评论所揭示的深层问题:当品牌方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通过扫荡式取证、批量式起诉与品牌方按比例分账,维权便异化成了一条“专挑弱者下手”的产业链。店主普遍法律认知匮乏,门店利润微薄,面对一纸传票,很多人被迫和解。索赔者无需调查主观侵权意图,不问是否存在客源分流,一刀切式起诉,让维权变成零风险、高回报的收割。
如果说商标纠纷是“明枪”,那账款拖欠则是“暗箭”——更为隐蔽,却更具杀伤力。
陕西一家民营企业承揽了多个单位建设工程的配套项目,2021年完工,累计超6000万元工程款尾款多年难以收回。有关涉事单位仅零星兑付部分无争议欠款,目前未审计的大部分款项尚未结清。正如中国商报评论所言,这种“挤牙膏”式清欠,再次敲响民企账款清欠不能敷衍了事的警钟。审计是发包单位内部管控流程,不能变成拖欠付款的“挡箭牌”。
类似的故事在更早之前就已上演。据人民日报2025年9月报道,湖北某混凝土小微企业为某大型建筑企业供货,结算金额1200余万元。双方合同约定“背靠背”条款——大企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付款。这一条款被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无效,因为其本质是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不符合合理的风险负担原则。
2025年6月1日,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大型企业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然而,制度的存在与制度的执行之间,隔着一条漫长的路。
更令人不安的是,拖欠行为的烈度在不断升级。
据《汽车门》报道,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拖欠供应商AMG项目尾款逾两年,截至2025年12月仍有含税148.2万元未结清。即便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明确60天付款期限,这家全球头部车企仍以“负责审计的工作人员已离职,工作电脑无密码无法核对”等理由推诿,甚至对双方已盖章确认的金额提出异议。北京奔驰多个部门在审批链条中“互相踢皮球”。148万元尾款仍未到账,而供应商申请仲裁后推进受阻。
雀巢的案例更为触目惊心。据成都商报报道,国内知名宠物企业易宠科技公开指控雀巢中国以高额返利承诺诱导经销商压货后,长期拖欠巨额返利款项,截至2025年已拖欠近1900万元。
合作初期返利能正常兑付,第三季度起支付节奏变缓直至停滞。2025年9月,雀巢方面在谈判中提出按欠款总额“三折打包”支付,即1900万元只给约600万元,遭拒绝后又称“答应返利的人员不具备公司授权”。
“先高价进货、后核销返利”——这套模式从一开始就将经销商置于被动。一旦大企业变脸,小企业连维权的门都找不到。雀巢方面提出的三点抗辩理由——员工“私下承诺”无授权、返利属关联公司支付、对《经销协议》的重大变更需加盖公章——条条都像是在“法律上锁门”。

更为严重的是信用透支。究竟谁在为“大欺小”买单?“以大欺小”的逻辑一旦形成惯性,受害的不仅仅是某个小商户。当一级供应商被拖欠,它就无力支付二级、三级供应商的货款,最终导致整个产业链条的资金循环受阻。整个行业乃至全体国民的信誉,都在为此付出代价。而那些拖欠的始作俑者自己,也不能独善其身。
现金流是民企的“生命线”。拖欠账款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计划,有的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占企业营收的50%—80%,部分账期3—5年,回款压力巨大。而当中小企业被迫关门,失业的工人、受损的上下游、萎缩的市场——最终买单的是整个社会。
从“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到奔驰拖欠供应商尾款,再到雀巢“三折打包”经销商返利——这些看似孤立的事件背后,是同一个逻辑在运作:仗着自己体量大,就可以欺负体量小的。有人说这是“丛林法则”,商业竞争本就如此。但一个健康的市场,不能只有弱肉强食,还要有规则和底线。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保护强者欺负弱者,而是为了让强者不能肆无忌惮地欺负弱者。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信任。当“和大企业合作”变成了“可能被坑”的隐忧,当供应商开始对大客户设防、预付款项被层层加码,整个市场的交易成本就会急剧上升。信任一旦断裂,修复的成本远高于任何一笔欠款。
2025年以来,从最高法明确“背靠背”条款无效,到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再到17家主流车企联合响应60天账期承诺——制度层面正在为弱势方撑起保护伞。但制度的落地,还需要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自觉。
大企业“以大欺小”的代价,是透支整个行业的信任。信任,是所有市场主体共同赖以生存的土壤。当土壤被污染,没有人能独善其身。那些拖欠的始作俑者,终将在自己制造的信用荒漠中,失去立足之地。(作者:孙忠,品牌打造、市场运营策划资深专家,湖南亦广咨询首席研究员,长沙现代食品创新研究院企业咨询策划专家)
【粮机展示一】——码头吸粮机


⁂ 适应范围:
码头吸粮机主要适合安装在沿海、沿江、沿河码头,用于吸卸散装颗粒状物料,如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菜籽,亦可推广用于颗粒状化肥及塑料等的起卸。根据安装形式,分为房装式、钢架固定式、轨道移动式、轮胎移动式等。
⁂ 亮点:
◆ 无粉尘外扬,环保
◆ 无需人工清舱,自动清船
◆ 无粮食散落浪费
◆ 遥控操作,人工劳动强度低
◆ 稳压稳速,密相输送,低破碎
◆ 连续作业效率高
⁂ 技术参数:

(本产品为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研发制造,严禁仿制,仿制必究!)
【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创建于1956年,是集粮油机械产品技术研发、加工制造、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与服务于一体的股份制企业,由湖南省湘粮机械厂和长沙市粮油机械厂改制而成,是原国家制造碾米机械、吸粮机机械、榨油机械的定点企业和出口基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完善的产品体系、现代化的生产能力,高智能化的专业制造装备,技术力量雄厚。
公司致力于粮油机械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围绕粮食做粮机、做好粮机为粮食。主要产品有碾米机械、仓储机械、气力输送机械(轮式吸粮机、粮食泵车)、码头吸粮机及工程机械四大系列,多达100多种规格型号。
公司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占企业员工的三分之一以上。产品内销30多个省市自治区,外销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市场上拥有有一定的地位和良好的声誉。】
电话:0731-84023108 微信:133 0731 4058(A湘粮机械)
手机号码:158 7423 9398(朱总) 网址:www.xljxc.cn
地址: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东三路1号